
閩南網4月8日訊 還沒等來交房,卻先等來“催賬”。
去年12月,惠安的王先生在惠安縣城的君臨世紀樓盤買下一套房,當時,按照購房合同交齊了總購房款30%的首付款。但今年春節后,王先生卻被開發商泉州華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億地產”)告知,需再補交20%的首付款。與此同時,王先生發現,自己與銀行簽的房貸合同上,“借款金額”一項被修改,金額變少了。
與王先生情況相類似的該樓盤業主共有22戶,皆為首套購房。
目前,華億地產仍在與銀行方協商解決辦法,但無法拿出解決時間表。
業主:合同被修改首付提兩成
王先生等22戶首套購房業主,購房面積從40多平方米至100多平方米不等,業主們都是根據購房合同所約定的,交齊了總購房款30%的首付款。
君臨世紀樓盤的房貸辦理,隨后由開發商指定的某銀行惠安支行所辦理。王先生說,今年1月7日,他接到該銀行通知,簽下貸款合同,“當時,銀行經理拿出合同,叫我按手印,簽名字,我都照做了,沒細看合同內容?!?/P>
王先生說,1周后,他又接到銀行通知,稱“放款成功”,王先生像上次一樣,前往簽字確認,但“未認真審查合同內容”。春節后,王先生從華億地產處得知,銀行對該樓盤的貸款僅“批下來50%”,要想拿到房子,需補交20%首付款。此時,王先生才發現,和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中,借款金額被修改了,金額變少,并蓋上了某銀行的個人信貸業務印章,自己已交了3個月的按揭金額也不對,至此時,王先生仍未拿到購房合同的復印件。
像王先生這種情況的業主共有22戶,大多是與銀行簽下貸款合同后10天左右,被告知“貸款只批下50%”,需補交20%首付款。
開發商:三個解決方案正與銀行協商
“整個惠安都是貸款70%,當時沒想到會這樣?!弊蛉眨A億地產負責該樓盤的陳經理說,這22名業主是該樓盤指定銀行作為房貸辦理銀行后首批客戶,簽下的都是30%首付款的購房合同。后來,因君臨世紀樓盤土地性質為“國家劃撥地”,根據政策,銀行“只批下50%的貸款”。
陳經理說,這22戶業主的尾款從2萬至14萬元不等,華億地產目前提出3種解決方案,正與銀行方協調溝通。
一是開發商一定程度的讓利,減少業主一定數量尾款;二是與銀行協商,銀行、開發商、業主簽訂三方協議,將20%首付款尾款重新“另貸一筆”的可能,該方案按揭利息與貸款70%相同,但該方案需報該銀行總行批準;三是由開發商協調,業主從銀行辦出一張2年期、可貸款總購房款10%金額作為裝修資金的信用卡,利息更低,但需一定手續費,剩余10%尾款缺口,由業主自付。
一些業主反映,拿不到購房合同,要求馬上交房。對此,陳經理許諾,近期會將合同復印交給業主,根據購房合同約定,該批業主的交房期限在2014年年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