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廳、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6部門日前聯合下發《福建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實施方案》的通知,通過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形成政策合力,對符合低保標準的貧困人口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對符合扶貧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實行精準扶貧,確保到2020年現行省定扶貧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
在政策銜接方面,《方案》提出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按規定程序納入低保范圍,并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差額或分檔補助辦法發給低保金。對符合扶貧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按規定程序納入建檔立卡范圍,并針對不同致貧原因予以精準幫扶。
對象銜接方面,完善以家庭收入、財產為主要指標的低保對象認定標準體系,適當考慮家庭成員因殘疾、患重病等特殊情況增加的剛性支出因素,將符合條件的因病致貧家庭、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納入低保范圍。以農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扶貧標準且尚未實現“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為主要指標,精準認定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十三五”期間,在農村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認定時,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暫不計入家庭收入。
為加強考核監督,福建省將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銜接工作分別納入低保工作績效評價和脫貧攻堅工作成效考核體系,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確保客觀公正。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名單在其居住地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記者 潘園園)
(福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