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拖欠工資,后果很嚴重,想要上市也會受阻。
從明年1月1日起,《福建省用人單位工資支付行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暫行規定》將實施,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將受到更好的保護。
記者注意到,根據新規,用人單位在工資支付方面若有5種違規行為,將被評價為“嚴重失信”,會受到多部門聯合懲處。
在外地被查處,本地也“連坐”
根據新規,評價結果將實現部門共享,并進行信用動態管理。
同一用人單位在不同地區評價結果不同的,或被評價為一般失信的用人單位被各地查處次數累計達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應重新評價,及時調整信用等級。
換句話說,若用人單位在其它地區因拖欠工資頻頻被查處,將影響該用人單位的信用,在本地也將受到“連坐”,也會被調低信用等級。
“嚴重失信”將受到聯合懲戒
被評價為工資支付行為嚴重失信的用人單位,自評價后3年內,將受到多部門的聯合失信懲戒。
懲戒措施包括:納入人社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拖欠工資“黑名單”;在日常監管中,列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在招投標、資質審核、市場準入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在政府性資金支持等選擇性扶持政策的執行時,取消其申請資格;引導金融機構在融資授信時給予信貸約束;將其嚴重違法行為向社會公布等。
同時,企業若在最近3年內存在工資支付行為嚴重失信情形,在向中國證監會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將被給予不同意的意見。
與此相反,被評定為“守信”的用人單位,相應地將可得到許多守信激勵。(記者 錢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