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印發出臺《福建省培育發展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作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要求福建先行先試的六大重點改革任務之一,福建省將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導向,推行市場化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模式,加快培育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健全政策支持體系,營造公平競爭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加快構建政府、企業、社會三元共治新格局。
“健全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體系的核心是市場機制。”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副會長駱建華在解讀《福建方案》時表示,按照市場機制的要求,“環境治理投入主要來源于社會資本,而不是各級財政資金。環境公共產品、公共服務提供商由過去單一的政府方轉變為社會化專業化企業。”
如何探索利用市場化機制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駱建華認為,作為生態文明機制體制創新的“試驗田”,福建應結合實際,在培育市場主體、環境資源權益及技術轉讓、綠色金融三方面先行先試。
加快培育市場主體
“培育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主體是適應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發展壯大綠色環保產業,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現實選擇,也是環境治理由過去的政府推動為主轉變為政府推動與市場驅動相結合的客觀需要。”駱建華說。
至去年底,福建省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1659億元,從業單位近千家,綠色環保產業仍處于成長初期,生態環保市場發育尚不完善,企業整體還存在著體量偏小、低端同質化競爭嚴重、技術開發能力普遍較弱等問題。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福建省亟需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形成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的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運營管理市場化、技術裝備創新化的良性運行機制,帶動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壯大。
主要途徑是,要發揮市場驅動和政府引導作用,圍繞生態環境質量改善需求培育市場,增加生態環境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有效供給;要建立法制保障和政策激勵機制,構建統一、公平、
透明、規范的市場環境,調動市場主體參與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的積極性;要開展模式創新,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第三方治理、合同環境服務、區域綜合服務等市場化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模式;要通過示范引領加快推進,加快綠色環保產業基地建設,加強系統謀劃和典型經驗模式推廣,帶動市場主體培育工作加快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