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心市區再次開展違規飼養販賣家禽家畜整治,一些違規飼養的家禽被清理。

執法人員暫扣家禽
在浮橋街道一處空地,有幾個用木材搭起的簡易棚,里面有一些雞鴨。前日,鯉城區行政執法人員對這處簡易棚進行拆除,并對棚里所養的雞鴨進行撲殺。
據介紹,6月份以來,鯉城區行政執法局聯合區工商局、農林水局、食藥監分局、商務局等多個部門及各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內違規飼養家禽家畜、占道販賣活禽及沿街(巷)活禽商家開展集中整治,努力營造整潔、有序的城區環境。整治中,執法人員共糾正違規飼養家禽家畜行為375起,拆除違章搭蓋養殖點46處。
據介紹,泉州市嚴禁擅自在城區范圍內飼養雞、鴨、鵝等家禽,如確需飼養的,必須經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城區經批準飼養和郊區飼養的必須實行圈養,并做好防疫工作。進入市場屠宰的活禽當天未能屠宰完的,一般應當帶回飼養地,不得在市場內變相飼養。飼養信鴿應當經信鴿協會同意,并取得動物防疫證。嚴禁沿街未經批準銷售、屠宰活禽,以及亂排屠宰污水。
市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說,目前,全市正在開展違規飼養販賣家禽家畜整治,對在城區違規飼養的雞、鴨、鵝等家禽的,根據有關規定,責令飼養者限期自行處理,逾期不處理的,予以沒收,并處以罰款。對沿街違規銷售、屠宰或者亂排污水且拒不改正的,依法實施處罰。(記者王金植 通訊員林瑩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