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中新南都
閩南網5月4日訊 前日,臺灣當局“行政院”會議通過“觀光賭博管理條例”草案,一旦“立法院”審議通過,即予執行。若一切順利,2019年第一座有賭場的度假村將在離島營運。
一家賭場可帶來近200億元稅收
臺“交通部長”葉匡時前日在記者會上說,在馬祖等離島上,賭場執照并無總量限制,但在臺灣本島則不允許開辦賭場。
葉匡時表示,預計今年暑假之后,馬祖可以開放業者申請,經過半年到一年的審核批準之后,再到完成賭場建設,估計要四五年時間。
葉匡時表示,以新加坡為例,一家賭場每年約有150億到200億元新臺幣的稅收。博弈業每年應將營業收入的0.5%給主管機關辦理教育、文化、社福等公益支出之用,每年也應提撥營業收入的0.5%捐給嗜賭防制基金會。
客戶可設定“損失額度上限”
依據草案,未滿20歲、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任職于主管機關或專責機關、負責監督管理博弈業或其關系人等人,禁止進入賭場。經配偶等親屬申請,也禁止有賭癮、嗜賭者進入賭場。
為防止賭客在疏于注意或無法控制下造成超額賭金損失,草案規定,觀光博弈業應提供客戶可設定“損失額度上限”的機制。從事博弈活動以籌碼或現金為限;觀光博弈業不得接受客戶以現金卡、信用卡及其它簽賬工具支付從事博弈活動的籌碼或現金。賭場內禁止設置自動提款機、自動貸款機及其它提供預借現金服務的機器設備。
縣市可限制當地人進賭場
賭場所在地的縣市為避免對當地居民的負面影響,經當地縣市議會通過后,可以制定自治條例,限制該縣市的居民進入觀光賭場,但從事此項工作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