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胡宗賢律師,44歲有搶奪、恐嚇前科行徑荒誕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灣行李炸彈案兩名嫌疑犯落網。經臺灣“刑事局”初訊,主嫌胡宗賢一改在警方時堅持緘默態度,在偵查庭有問必答,他說“對社會不滿才犯案”。
檢方17日凌晨6時許認為兩人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院方由審判長高玉舜、受命法官劉芳菁和陪席法官許必奇17日上午召開羈押庭;合議庭評議后,11點半裁定2人收押禁見。
檢方偵訊后認為兩人涉犯殺人未遂、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意圖攻擊犯罪,未經許可制造爆裂物,還有公共危險罪中的傾覆或破壞現有人所在的火車等公眾運輸等,屬多項5年以上重罪,而且有逃亡事實以及串證之虞,向院方聲押;而對于外傳胡宗賢犯案動機和鴻海董事長郭臺銘的官司有關,檢方則說還要調查。
胡宗賢說炸彈案都由他一手策畫,委托熟識多年的朱亞東擺炸彈、開車;朱亞東同樣認罪,坦承替胡宗賢搬行李箱,但不知道里面裝炸彈。檢警對兩人說法存疑,仍要追查。
臺灣高鐵一列北上列車,4月12日上午9時許被發現兩只行李汽油彈;下午2時許,“立委”盧嘉辰土城服務處也出現兩只相同爆裂物?!靶淌戮帧彪S即介入調查,警方在炸彈中采到DNA,比對出胡宗賢涉案;當天傍晚在桃園機場尋獲做案車輛,采到朱亞東指紋。
兩人當天下午就搭機到澳門,再轉往廣東,臺灣“警政署”啟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由大陸公安動員上百人找人;公安于14日凌晨1時許,假扮房務人員逮捕兩嫌,16日遣返回臺。
17日警方移送時,未讓兩嫌走解送人犯通道,反而直接開車到地下室,據了解,檢警擔心仍有共犯,為確保兩人安危,因此才以此方式保護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