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聊天時,發現網購商品退換貨時,物品不會被商家檢查,又能天天穿新衣,莆田31歲的張某就想出了調包計,分6次在唯品會上購買衣服,趁快遞員不備時,迅速更換包裹內的物品。
記者昨日從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獲悉,8月2日晚7時,荔城分局刑偵大隊四中隊聯合鎮海派出所在鎮海街道正榮時代公寓內,將涉嫌盜竊的張某抓獲,涉案金額共計4318元。
剪下新衣標簽掛到舊衣服上
只有小學文化的張某,為莆田市秀嶼區東嶠鎮人,之前住在荔城區鎮海街道正榮時代公寓內。一次,張某在和朋友聊天時,得知對網購產品不滿意,可直接退換貨,商家也不會對產品進行檢查。
張某平日收入不高,又想每天有新衣服穿,她覺得這是一個有利可圖的漏洞,準備網購一些衣服,利用調包手段,免費得到新衣服。
今年7月9日,張某在唯品會網站上買了兩件女士衣服,共計826元。張某說,她為了不讓自己有損失,在拍下物品后,選擇貨到付款。
7月11日,唯品會的快遞員將物品送達張某的公司時,張某以要試穿為由,希望能先驗貨。“當時快遞員說,要在他面前進行驗貨,否則不可拆開包裹。”張某稱,她向快遞員承諾,如果退貨,可以給他20元,快遞員便答應了其要求。
之后,張某將包裹拿到店里,迅速更換了包裹內的衣服,將舊衣服塞進包裹中,并剪下了新衣服上的標簽,掛在舊衣服上,便給了快遞員20元,要求退貨。
6次實施調包被快遞員發現
第一次實施調包成功后,張某先后又實施了5次調包,但在最后一次調包時,被快遞員識破。
警方介紹,張某在最后一次調包時,快遞員無意間檢查了一下包裹,發現包裹內的物品跟原來的并不一樣,便折返回張某的公司確認此事,而后報警。
警方介紹,張某6次網購調包,衣服都是拿來自己穿,并沒有進行二次銷售,共涉案4318元。(海都記者 陳晉 通訊員 張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