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違紀違法 長汀一副局長被雙開
我省通報多起違反八項規定典型案例
閩南網4月30日訊 昨日,記者從福建省紀委獲悉,我省通報多起違反八項規定典型案例。
●長汀縣廣播電視事業局副局長(主持工作)、主任科員羅成魁,違規發放津補貼,并存在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羅成魁被處開除黨籍、公職。
●2015年4月6日下午,連江縣琯頭鎮政府駕駛員黃忠棟,私自駕公車辦私事。黃忠棟已被辭退,負監管責任的鎮黨政辦副主任倪運欽被誡勉談話。
●2014年6月1日,古田縣人大主任江宋堂為其子操辦訂婚宴,邀請管理和服務對象參加。江宋堂被處黨內警告。
●2013年7月至2014年9月,寧德東晟房地產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羅映華,多次用公款購買煙、酒、茶葉。羅映華被處黨內警告。
●2015年2月20日,古田縣城聯社主任肖養敏,私自駕駛單位公務用車攜家屬前往老家辦私事。肖養敏被處黨內警告。
●2013年1月5日和4月8日,壽寧縣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長劉經秋,兩次公款到KTV消費。劉經秋被處黨內警告。
●2015年1月8日晚,泉州豐澤區東海街道派出所副所長黃勁風,指派協警徐文陽駕警車購夜宵、載酒。黃勁風被處黨內警告。
●2015年1月8日晚,泉州豐澤區區委黨校常務副校長潘素猛,駕公務車回家。潘素猛被處通報批評。(海都記者 李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