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福建省商事制度改革發出大“紅包”。日前,省工商局出臺《關于創新體制機制創建一流營商環境的十條措施》,從營造寬松簡明的市場準入環境、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加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和提升公共服務效能四個方面,對市場主體從出生、運營、成長、消亡的各階段,全面推動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負擔,激發市場主體創新創業活力。
十條措施中,涉及工商登記服務便利化的五條措施成最大亮點。這五條措施分別是:推進企業名稱登記便利化改革、放寬經營范圍用語表述、實行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度、全面推行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改革廣告發布登記。“這五項舉措,旨在增強市場主體對市場準入和退出的自主性,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場主體在市場準入和市場退出環節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市場主體名稱自助查重、自主申報曾是福建自貿試驗區平潭片區的全國首創舉措,此次福建省率先將其在全省范圍推廣。目前,市場主體名稱庫已向全社會開放,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均可自主辦理申報手續。
經營范圍用語表述方面,新政突破原有國民經濟行業用語規范。這意味著,允許使用眾創空間、創客空間、創業孵化器、企業孵化器、研究(發)中心、設計中心等字樣登記企業名稱,相當于從法律意義上給予這些眾創空間投資、運營的身份證。
在企業簡易注銷登記和廣告發布登記方面,十條措施提出探索創新電子化登記模式,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分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紅盾網實現發布、登記。
寬進的同時不忘嚴管。十條措施還包括實行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激勵企業守法誠信經營。上述負責人表示,將根據企業信用狀況,實施差別化分類監管,對失信者依法嚴管重罰,對守信者適度寬松監管,切實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干擾。
在扶持產業轉型升級與創新發展方面,十條措施推行“積極服務企業兼并重組”“實施重點項目特辦制度”“運用地理標志商標著力精準扶貧”。重點從持續簡化企業實施兼并重組工商登記程序和手續;主動對接各級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運用工商登記職能促進重點項目加快落地;用好用足商標優惠政策和獎勵措施,提升商標使用效益,落實好地理標志商標精準扶貧等方面提出具體舉措。
此外,十條措施還要求加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試點開展消費者維權信息公示。(記者 林侃 海峽消費報記者 高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