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國稅發〔2016〕144號編者按:當前,福州市正牢牢把握“五區疊加”的戰略機遇,以數字福建(長樂)產業園為平臺,著力推動物聯網、云計算、健康醫療、電子商務、地理信息、VR等重點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助推產業加快轉型升級步伐,當好帶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排頭兵。福建省國家稅務局對此高度重視,迅速組織調研,出臺具體意見,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支持福州加快發展大數據產業。現將省國稅局意見全文刊登如下:
為全面貫徹落實我省第十次黨代會提出的“再上新臺階、建設新福建”的目標要求和工作部署,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支持福州構建“國家大數據綜合創新實驗區”和“國家大數據產業核心區”,著力推動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推動大數據產業成為福州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引擎、新動力,現結合福建國稅工作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用好用活稅收優惠政策,促進大數據產業集聚壯大
嚴格執行國家稅收政策,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大力開展稅收宣傳和政策輔導,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大數據新興產業技術創新、轉型升級、發展壯大,確保企業應享盡享政策紅利。
(一)執行優惠稅率扶持大數據企業發展。大力扶持大數據企業孵化、培育。對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大數據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企業和軟件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落實好大數據企業超稅負返還政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可享受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等。
(二)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支持大數據企業核心技術研發攻關。對用于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實行稅前加計扣除,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三)落實減免稅政策支持大數據企業加快新技術、新產品產業化應用。對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收入免征增值稅。境內單位和個人向境外單位提供技術轉讓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四)落實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促進大數據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對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重點行業的企業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允許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方法。對符合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二、降低企業成本,助推大數據產業快速發展
深入推進各項稅收改革,大力簡政放權,完善納稅信用激勵措施,幫助企業降低制度性成本,擴大政策性紅利,有效釋放活力。
(一)進一步推進稅制改革,擴大政策紅利。全面落實“營改增”試點,擴大抵扣范圍政策,引導企業規范管理,取得合法抵扣憑證,充分享受稅制改革政策紅利。深化稅負分析,加強對大數據企業的跟蹤服務,切實幫助企業有效降低增值稅稅負水平。
(二)進一步落實簡政放權,釋放制度活力。持續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堅持“放管服”相結合,對取消的58項審批事項和己下放的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后管理,做到放而不亂,管而有序,服務到位;對保留的審批事項,進一步規范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確保“零超時”;推行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編制清單及權力運行流程圖,規范行政裁量權行使。通過簡政放權,降低企業的制度性成本,促進市場活力釋放。
(三)進一步完善信用激勵,實現信用增值。向大數據產業企業提供各項納稅信用服務和激勵措施:一是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納稅信用A、B、C級企業可通過網上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勾選認證。二是簡并發票領用次數。納稅信用A、B級的納稅人可一次分別領取不超過3個月和2個月的增值稅發票用量。三是“銀稅互動”助力企業發展。加強與金融部門的協作配合,積極為納稅信用A、B級的大數據企業享受銀行提供的免抵押信用貸款創造便利條件。
三、持續優化納稅服務,營造良好稅收環境
大力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充分運用“互聯網+”思維,推進服務創新,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探索完善個性化服務,確保企業應享盡享稅收優惠。
(一)暢通“綠色通道”,實施個性化服務。一是為福州大數據產業園區內企業開辟專門的辦稅服務綠色通道,實行國稅地稅“一窗式”服務,最大限度發揮窗口效能,讓園區企業在快速辦稅的同時實現“進一家門,辦兩家事”,為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辦稅服務體驗。二是提供個性化服務。建立稅企聯絡員制度,選派業務好、責任心強的稅務干部擔任聯絡員,加強稅務機關與企業的聯系、溝通,及時了解企業需求和意見建議。采取“點對點”“面對面”的方式有針對性地加強對園區內企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宣傳輔導,提高企業對稅收政策的把握,促進政策落實兌現。
(二)創新“互聯網+”服務,便利企業移動辦稅。大力建設電子稅務局,實現辦稅事項網上全覆蓋。通過簡化辦稅程序、減少審批程序、精簡辦稅資料,實行“二維碼”一次性告知、窗口即辦等措施,簡并優化辦稅流程,提高園區內企業辦稅效率。向園區內企業提供網上申報、網上發票申領、網上審批認證等網上辦稅服務,方便園區內企業實時辦稅,讓納稅人足不出戶即可辦理各種涉稅事項。
(三)優化出口退稅服務,保障企業資金流轉。全面實行出口退稅申報無紙化管理試點,企業“在家”通過互聯網申報出口退稅業務,提高辦稅效率,加速企業資金回籠。對落戶在“數字福建(長樂)產業園”的流通型出口企業,其申報出口退(免)稅審批權全面下放至長樂市國家稅務局試點,方便企業就近就地辦理出口退稅。鼓勵各類創新型企業、新業態企業落戶“數字福建(長樂)產業園”,積極爭取國家層面在出口稅收政策管理上給予支持。
福州市國家稅務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圍繞服務大數據產業發展,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有序推進各項任務落實。要加強政策宣傳和輔導,實現與納稅人的良性互動,提高政策執行效果。要強化督促指導和督查督辦,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要提高站位、積極作為,主動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加快實現“再上新臺階、建設新福建”的目標做出更大貢獻。
福建省國家稅務局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