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賈珺)6月28日,國家食藥監總局公布《關于5月嬰幼兒配方乳粉2批次標簽標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情況的通告(2017年第98號)》,2批次不合格乳粉均為標稱新疆石河子花園乳業有限公司生產、標稱商標為“花園”的產品。
5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嬰幼兒配方乳粉219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均合格,但其中2批次產品標簽標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本次檢測項目包括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等63個指標(詳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2批次標簽標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具體信息如下:新疆好家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世貿廣場店銷售的標稱新疆石河子花園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金裝較大嬰兒配方奶粉2段和金裝幼兒配方奶粉3段,營養標簽中維生素B12、葉酸、生物素三項的罐身標簽標注方式不符合《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不再使用原GB 13432—2004中‘范圍值’、‘最低值或最高值’等標示方式”的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對標簽標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產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要求新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生產企業改正,將核查處置情況于2017年7月31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并向社會公布。
指標解讀
標簽標識
本次抽檢標簽標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為新疆石河子花園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金裝較大嬰兒配方奶粉2段”和“金裝幼兒配方奶粉3段”,產品標簽中維生素B12、葉酸、生物素三項的罐身標簽標注方式為最低值的標示方式,不符合GB13432-2013《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中“僅允許用‘具體數值’的形式標示能量和營養成分含量,同時規定允許誤差為不低于明示值的80%,并符合產品標準的相應要求。不再使用原GB13432-2004中‘范圍值’、‘最低值或最高值’等標示方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