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將能考醫師資格、開診所了。昨天,國務院法制辦就《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中醫專長人員辦法”)和《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診所辦法”),向社會征求意見。其中規定,隨師學醫的“人才”可以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核,對中醫診所實行備案管理。
“中醫專長人員辦法”規定,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可以參加醫師資格考核和執業注冊。其中,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核應當同時具備兩項條件:連續跟師學習中醫滿5年,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醫診療技術方法,經指導老師評議合格;由至少2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其指導老師除外)推薦。(記者 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