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合格證郵寄、文化課考試、填報志愿
(一)我校將按照考生高考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寄發專業考試合格證,請考生注意查收。專業考試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專業考試合格者憑我校所發的專業考試合格證到本人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課考試,并填報院校(專業)志愿。
六、政審、體檢與錄取
(一)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山東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執行;
(三)錄取原則: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對各專業入檔考生我校將按以下原則錄取:
1、音樂類、廣播電視編導、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方向)專業的入檔考生,按我校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其中報考音樂學(理論方向)專業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達到者不予錄取。
2、美術類考生的省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專業成績合格線方有資格填報我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省考試院投檔后按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未達到我校專業合格線者不予錄取。我校美術類專業成績合格線將在青島大學網站發布(網址:http://www.qdu.edu.cn),請考生注意查看。
七、監督機制
(一)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如有徇私舞弊者,取消其考試資格,并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上報司法機關,予以嚴肅處理;
(二)我校監察室負責對藝術類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受理舉報或投訴(通信地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青島大學監察室;郵政編碼:266071;電話:0532-85953137)。
(三)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向有關部門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