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重點工程
立足全省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圍繞謀劃、簽約、開工、投產、增資“五個一批”項目,整合相關資源和政策,組織實施“六大重點工程”,促進扶貧開發增實效、見成效。
第一節 實施扶貧搬遷造福工程
對居住在30戶以下的偏遠自然村農戶、地災隱患點農戶、生態保護地農戶、災后需重建農戶以及基本住宅需要就地新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共約50萬人,有計劃地幫助他們搬遷到條件較好的地方,從根本上改變生產生活條件,增加收入,發展致富。2016、2017兩年分別安排25萬人搬遷任務,每年完成15萬人以上,完成投資90億元,2018年全面完成搬遷任務。規劃建設200個百戶以上規模集中安置區和200個50戶以上規模集中安置區,增加20戶以上集中安置區補助集中安置30萬人搬遷群眾。
對國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易地扶貧搬遷,除享受國家和省里規定的易地扶貧搬遷補助政策外,由省級扶貧開發投融資平臺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地方政府債券8.3億元、專項建設債券基金4.25億元和長期低息貸款支持。對省定扶貧標準貧困人口異地扶貧搬遷,除享受我省現有造福工程補助政策外,參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國定扶貧標準貧困人口搬遷的預算內投資補助標準,給予每人7000元的補助。對其他非貧困人口的搬遷,在落實好已有各項補助政策的基礎上,由農發行、國開行提供一定額度長期低息貸款,市、縣兩級政府給予一定比例貼息支持。
適當調整集中安置區補助政策,降低安置區建設門檻,對集中20戶以上的安置區也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完善土地增減掛鉤收益分配政策,搬遷戶按規定開展舊宅基地復墾的,優先納入交易,并從增減掛鉤收益中給予每戶一定的補助,其余用于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造福工程搬遷。對捐建造福工程安置區基礎設施投入一半以上的企業、團體和個人,在征得村民同意的前提下,可賦予新村冠名權,并享受捐助公益慈善事業相關政策。支持跨區安置。鼓勵對口幫扶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縣(市、區)和有條件的市、縣(區)結合小城鎮和工業園區開發,建設有一定規模的集中安置區,或利用現有的工業園區職工公寓,安置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搬遷群眾,并幫助解決搬遷群眾的生產生活和社區服務管理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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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實施龍頭帶動工程
大力培育貧困地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做強一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規范建設一批農民合作社,通過建立原料基地、簽訂訂單、土地入股、安排就業等形式,帶動和幫助貧困農戶發展生產、增加收入。每個重點縣新培育7家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每個貧困村建設2個以上農民合作社,到2020年重點縣龍頭企業輻射90%以上的貧困村,帶動80%以上的貧困戶,貧困村農民合作社吸收70%以上的貧困戶加入,貧困戶從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獲得的收入比2015年翻一番。對帶動貧困戶增收脫貧的龍頭企業和合作社按照實際帶動戶數給予相應享受扶貧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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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13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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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對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承擔各級農業綜合開發、基建投資等涉農項目。每年扶持500家省市縣三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級家庭農場示范場1000家。扶持龍頭企業發展標準化生產基地、改造提升技術裝備,形成一批行業領軍龍頭企業。力爭“十三五”期間省級龍頭企業銷售收入總額達3000億元,形成5個年產值超50億元的龍頭企業,有60%以上的農戶參與各類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 |
第三節 實施扶貧小額信貸工程
擴大扶貧小額貸款覆蓋面,在現有千戶以上貧困人口的60個縣(市、區)全面建立扶貧小額信貸風險擔保金,使有勞動能力、有貸款意愿和一定還款能力的貧困戶都能夠得到5萬元以下、3年以內的小額信用貸款,享受貸款貼息,解決貧困群眾貸款難、貸款貴的問題,每年爭取為3萬戶以上貧困戶發展生產提供貸款擔保,每戶增收3000元以上。23個重點縣每個縣擔保金額度達到1200萬,其中省級財政補助800萬元;37個非重點縣每個縣擔保金額度達到800萬,其中省級財政補助400萬元,省級承擔資金2016年一次性補足到位。2016-2020年繼續為貧困戶提供扶貧小額貸款貼息,每年安排1億元貸款貼息資金,促進金融機構加大貸款投放額度。
第四節 實施貧困勞動力培訓工程
對全省現有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全面開展培訓。結合實施新型職業農民素質提升工程,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優先選送到農業大中專院校進行免費學歷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培訓;通過定向培訓、訂單培訓,組織引導貧困勞動力向產業園區、小城鎮及沿海勞動密集型企業轉移就業,努力做到“一戶一培訓,一戶一就業”,每年幫助貧困家庭勞動力轉移就業3.68萬人,促進貧困人口通過勞務收入增收;組織實施“雨露計劃”“春潮行動”等各種培訓,提高貧困勞動力農業實用技術水平和就業技能。每年培訓貧困勞動力10萬人次以上,力爭每個有條件的貧困戶掌握1~2項實用技術,實現每戶每年增收1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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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14 :農村勞動力培訓相關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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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萬名新型職業農民素質提升工程:每年新選送一批青壯年農民到農業大中專院校參加學歷教育和技能培訓。通過若干年努力,建立一支50萬人的新型職業農民隊伍。 “雨露計劃”培訓:每年培訓4萬人次。 “春潮行動”培訓:開展農村轉移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參加培訓人員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
第五節 實施整村推進扶貧開發工程
對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集體經濟收入低于3萬元的2200個貧困村,采取“干部駐村、部門幫扶、資金捆綁”辦法,建立以 “第一書記”為核心的駐村工作隊,力爭通過3年一輪的幫扶,貧困村集體經濟收入和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較大增長。各級財政要在現有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政策基礎上,逐步加大對省、市、縣貧困村的扶持力度,對省級貧困村每個村省級每年捆綁20萬元以上給予支持,對市級貧困村市級比照省級標準給予支持,對縣級貧困村縣級每年扶持資金不少于10萬元,主要用于扶持基礎設施建設、一村一品和集體經濟增收等。通過3年一輪幫扶,貧困村集體經濟收入和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個百分點以上,村級組織全面加強,60%以上的村達到“五好支部”要求。
第六節 實施山海協作共建工程
明確沿海發達縣(市、區)與重點縣山海協作、對口幫扶任務。推動省內經濟較發達地區與重點縣結對共建產業園區,在項目招商、技術幫扶、產業鏈延伸、資金落實和用工幫困等方面實現“共建”,建立山海產業轉移項目的利益共享機制。沿海較發達縣(市、區)對口幫扶資金每年不低于1200萬元。2016年所有共建產業園區全面啟動建設,到2020年結對雙方各建成并投產1個山海協作共建產業園區,每個園區固定資產投資50億元以上,實現產值50億元以上。每年對考核前五名的園區分別獎勵100萬元。探索重點縣扶貧搬遷人口在對口幫扶的沿海發達縣(市、區)安置的做法,力爭2020年前,每個沿海發達縣(市、區)都建設一個安置重點縣搬遷人口100戶以上的集中安置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