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維權 刷漆后不通風 學校被指存在過錯
小麗的父母決定起訴學校,討說法、要賠償。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他們的遭遇后,免費指派北京市東元律師事務所律師韓琦燕、李秀生為他們代理案件。
夫妻倆要求南口小學(主管七間房小學)賠償醫療費100萬元、護理費26850元、營養費1837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8950元、住宿費2000元、交通費13232元、死亡賠償金87.82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200萬元、喪葬費38778元、親屬辦理喪葬事宜的誤工費5000元。
根據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第一檢測所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參照《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02)標準,小麗生前的居所,所測項目符合標準要求。
小麗的父親介紹,昌平區教委的書面回復稱,七間房小學新建校舍加裝暖氣并刷油漆后采取了開窗通風的做法。但根據《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采暖地區的農用建設工程,室內裝修不宜在采暖期進行”,因此他認為七間房小學有過錯。
韓琦燕律師認為,產品合格不代表對人體無害,油漆雖然是合格產品,但在使用說明中強調了在刷漆后房間須開窗通風,而這正是基于油漆本身的有毒、有害性。“因此,法律才要求使用者必須盡到百分之百的警示及注意義務。”韓琦燕律師說。
學校應訴 工程系市里招標 油漆是合格產品
庭審過程中,南口小學辯稱,小麗父母起訴的案由為環境污染責任糾紛,因此南口小學不是適合主體。因為2012年南口小學的建設工程是市里面公開招標的,工程發包、工程款結算都是政府行為,施工單位是中標的建筑公司,與南口小學無關。
南口小學還表示,該校對環境進行了檢測,認為沒有任何污染,小麗患再生障礙性貧血的原因無法確定,與南口小學的建設沒有因果關系。
該校向法庭提交了裝修材料質量檢驗報告,欲證明教室內暖氣管道粉刷所用油漆屬于合格產品,并稱刷漆后教室僅使用了幾天,同教室的其他學生均無任何不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