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薩克斯:
1、教材:
①《全國薩克斯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協管樂學會編)
②《全國薩克斯管演奏(業余)考級教程》(中國音協全國樂器演奏(業余)考級委員會薩克斯管專家委員會編)
③《全國薩克斯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第二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選一套參試。
2、 考試內容及要求
(1)《全國薩克斯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2)以《全國薩克斯管演奏(業余)考級教程》參加考試的具體要求是:
①1—4級的考生,須在各級規定的范圍內自選一個大調和一個小調的音階、琶音及三度音程練習。此外,還須自選兩首練習曲和一首樂曲。
②五級以上(含五級)的考生,除在各級規定范圍內自選一個大調、一個小調的音階、琶音、三度音程練習及兩首練習曲外,還須自選兩首樂曲或一首協奏曲的兩個樂章。
③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3)以《全國薩克斯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第二套)》參加考試的具體要求:
①音階:1—9級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級規定的范圍準備,考試時由評委從中抽查一組。10級考生則由評委在考試時從1—9級的范圍內抽查一組。
②練習曲:1—9級考生在各級規定范圍內自選帶“★”及不帶“★”的練習曲各一首參試。10級則從9級的范圍內由評委抽查一首。
③樂曲:1—9級考生在各級規定范圍內自選中、外樂曲各一首參試。其中9級外國樂曲中的《音樂會練習曲》與《野蜂飛舞》兩首樂曲,因篇幅均較短,故此按一首樂曲計。10級考生在規定范圍內自選一首樂曲參試(中、外不限)。
④8—10級考生加試視奏。
3)、其它:
1)教材中標明的速度標記,為考試所要求的基本速度。
2)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六)單簧管:
1、教材:《全國單簧管演奏考級作品集》(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協管樂學會編) 。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七)二胡:
1、教材《全國二胡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五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中國音協二胡學會編,主編:劉長福,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
2、 考試內容及要求《全國二胡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五套)》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八)琵琶:
1、教材:《全國琵琶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中國音協全國樂器演奏(業余)考級委員會琵琶專家委員會編 新華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
練習曲:各級在規定范圍內自選兩首;
樂曲:1—4級在規定范圍內自選兩首;5—8級在規定范圍內自選帶“*”號及不帶“*”號標記的各一首。9—10級在規定范圍內自選帶“*”號標記的兩首,不帶“*”號標記的一首。
3、其它:考試時一律背譜演奏。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九)古箏:
1、教材:《全國古箏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王中山 河南文藝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
(十)古典吉他:
1、教材:《全國古典吉他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一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王友民,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十一)歌唱:
成人歌唱:
1、教材:《全國成人聲樂考級曲集》(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徐沛東 執行主編:馮世全 上海音樂出版社、上海文藝音像電子出版社)。
2、考試內容及要求:
1)參加考試者需要按自己報考的級別,在考級教材相應級別的曲目中選唱歌曲兩首,其中至少要有一首中國歌曲。
2)參加考試時,考場備有《全國成人聲樂考級曲集》(附MP3)可供考生作為考試時的伴奏。該光盤中沒有的伴奏請自備。
3)考試時可以移調演唱。
少兒歌唱:
1、教材:《全國少兒聲樂考級曲集》(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徐沛東 執行主編:馮世全 上海音樂出版社、上海文藝音像電子出版社)
2、考試內容及要求:
1)考試要求見考級教材。
2)參加考試時,考場備有《全國少兒聲樂考級曲集》(附MP3)可供考生作為考試時的伴奏。該光盤中沒有的伴奏請自備;
3)考試時可以移調演唱。
3、考生條件:年齡在6歲至16歲(200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之間且未曾變聲的少年兒童。
(十二)音樂聽力:
1、教材:《全國音樂聽力考級教程》(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趙易山主編,上海音樂出版社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試要求與形式》。
八、對本簡章中說明的各項事宜仍有疑問者,請在報名現場找我會工作人員當面咨詢,或在工作時間內(周一至周五的9:00--16:00)撥打考級辦公室電話:010—88895183或15611277339咨詢。
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北京考區辦公室 20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