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手續、程序:
1、關于報考級別,請考生事先征求指導教師意見,根據本人實際程度選擇適當的級別后再填報,報名之后不得改級,不予退款。
2、現場報名者須帶報考費,同時帶考生同一底版的近期半身免冠小二寸照片(護照相)三張,領取報名表后按要求填寫。(注意:現場報名的考生請在報名表備注欄中填寫考生的身份證號)。
3、交納照片、報考費及填好的報名表,辦理準考證。
4、收費標準:器樂及歌唱考試費標準:一級150;二級160元;三級170元;四級180元;五級195元;六級210元;七級225元;八級240元;九級255元;十級270元;音樂聽力考試費標準:一級160元;二級180元;三級200元;四級220元;五級240元。其中包括:報名費每人次10元,證書費每人次20元(考試不合格者,此款退還)。證書和考試評語速遞費每人次13元,需要辦理者,現場另交此費用。
5、參加電子琴重奏考級的每組4位考生必須同時辦理報名手續,并在報名時向工作人員說明。
五、填寫報名表要求:
1、字跡工整規范、項目齊全、內容準確,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字、冷僻字、異體字均須注明漢語拼音。
2、指導教師的姓名、工作單位請向教師本人問清后填寫,不要憑想象隨意填寫。
3、如有代替他人報名,有些項目不明的,請務必問清后再填,以免發生差錯,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六、考級成績查詢:
考級結束一月后,登錄中音在線網站(www.musiceol.com),點擊“中國音協考級北京考區報名及查詢系統”后進入成績查詢頁面,按相關提示填寫信息后進行成績查詢。
七、各科目考試內容與要求:
(一)鋼琴:
1、教材:《全國鋼琴演奏考級作品集(新編第一版)》(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周銘孫) 。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
(二)小提琴:
1、教材:
《全國小提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蔣雄達) 。
2、考試內容及要求:
《全國小提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考試要求見教材;
注:考生在演奏新教材六、七、八級雙音音階時,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個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個音,然后下行;
(三)手風琴:
1、教材:
《全國手風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中國音協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李遇秋) 。
2、考試內容及要求:
《全國手風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考試要求見教材;
(四)電子琴:
單排鍵電子琴
1、教材
《全國電子琴考級作品集(第四套)》(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中國音樂家協會電子琴學會編,主編:王梅貞,執行主編:蘆小鷗 大眾文藝出版社)。
2、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基本練習: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基本練習”中由考官抽查一組。
②練 習 曲: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練習曲”中由考生自選1首背譜演奏。
③樂 曲: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樂曲”中由考生自選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譜演奏。
④視 奏:報考7-8級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條與本教材“視奏練習課題”難易程度相當的題目。
⑤編配伴奏:報考9-10級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條與本教材“為旋律配伴奏練習課題”難易程度相當的題目。
關于用重奏曲目代替樂曲:上述兩首樂曲可用電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試教材是《全國電子琴演奏(業余)考級重奏作品集第一級至第九級》(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執行主編:王梅貞,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2001年8月初版),中國音協考級委員會對此教材進行了各級別曲目的調整,使原來的1至9級,調整為1至10級,按照《中國音協重奏作品級別調整曲目安排方案(1級至10級)》選擇曲目。
選擇以重奏曲目代替樂曲的,由報考同一級別的考生自愿結合,每4人為一組。4人必須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樂曲的具體考試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國電子琴考級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練習及一首練習曲后,再合作選奏一首或兩首重奏曲代替樂曲(若只選考一首重奏曲,就還須每人再彈一首樂曲;若選考兩首重奏曲,就無須再彈樂曲。重奏不要求背譜)。
選擇重奏的4位考生,必須同時履行報名手續。并在報名時向工作人員聲明參加重奏考級,工作人員將單獨安排重奏考生的報名事宜。
雙排鍵電子琴:
1、 教材
①《全國雙排鍵電子琴考級作品集》(中國音樂家協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執行主編:朱磊,上海音樂出版社出版) 。
②《全國電子琴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立式雙排鍵電子琴)》(中國音樂家協會全國樂器演奏(業余)考級委員會電子琴專家委員會編)。
2、 考試內容及要求
(1)《全國雙排鍵電子琴考級作品集》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 1-2級 a、基本練習抽查一首。 b、練習曲自選一首。 c、樂曲自選一首。
② 3-7級 a、基本練習抽查一首。 b、練習曲自選一首。 c、復調自選一首。d、樂曲自選一首。
③ 8-10級 a、練習曲自選一首。 b、復調自選一首。 c、樂曲自選一首。
注:為了能使考生盡快地適應這套教材,中國音協考級委員會對考試內容進行調整,三至十級的考生可以從練習曲和復調中自選一首,從樂曲中自選兩首,其余要求不變。
(2)《全國電子琴演奏(業余)考級作品集(立式雙排鍵電子琴)》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基本練習及樂曲:均在各級規定的范圍內抽查。
②其它:八、九、十級除以上考試內容外,還須增考下列內容:
八級:視奏---C、F、G大調,a小調。
九級: 為旋律配伴奏---C、F、G大調,a小調,8小節。
十級: 即興演奏(A)---C、F、G大調,a小調,16小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