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11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劉閩華)應急車道是保障搶險救援、守護生命安全的“生命通道”,不能把它當成“超車道”。日前,泉莆高速交警支隊創新執法模式,在泉州轄區啟用無人機開展空中巡查抓拍,并結合地面現場查處,形成“空地聯動”執法合力,嚴厲打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82條第4項,對機動車在高速公路遇交通擁堵時,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違法行為,將依法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違法占用應急車道絕非“小事”,其危害直接關乎生命安全與道路暢通,必須高度警惕:
一、延誤生命救援。若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消防車、警車因應急車道被占用受阻,無法及時抵達事故現場或救援點位,不僅會導致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延誤、交通擁堵加劇,更可能使受傷人員錯失最佳救治時機、受災群眾面臨更大危險,甚至釀成“生命通道不暢,生命戛然而止”的慘痛悲劇。
二、加劇交通擁堵。當高速公路因事故或車流量激增出現緩慢行駛時,部分駕駛人無視交通規則,在應急車道與行車道之間來回穿行、強行加塞,既干擾正常通行秩序,又易引發刮擦、追尾等次生事故,讓本就擁堵的道路“堵上加堵”,形成惡性循環。
三、暗藏致命隱患。部分車輛在高速行駛中突發故障后,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也未在來車方向150米外設置警示標志;還有個別駕駛人將車輛隨意停在應急車道彎道、坡道等視線盲區處,用于休息、如廁等——這些行為會使后方車輛難以及時預判前方路況,極易引發高速追尾事故。所謂違停“一下子”的僥幸,很可能釀成“一輩子”無法挽回的傷痛與遺憾。
以下為泉州高速轄區的違法車輛:
1.閩C8N55U

2.閩C0QU61

3.閩CF65539

4.浙H10220(臨時牌)

5.閩CD63388

6.閩DOLF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