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11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劉閩華)新能源小車上了高速后,因電量即將耗盡,駕駛人竟直接在隧道入口掉頭,險些與其他車輛碰撞……日前,泉莆高速交警支隊泉州二大隊成功處置了該起群眾舉報的高速公路嚴重違法行為。
事情發生在10月5日10時55分許,駕駛人許某駕駛新能源汽車,從南安北收費站駛入高速公路后,沿泉南高速下行(三明往泉州方向)行駛。當車輛行至27公里(觀音山隧道入口)處時,許某發現車輛電量即將耗盡,竟不顧高速通行安全,駕車直接從隧道入口掉頭,試圖原路返回南安北收費站,險些與正常行駛車輛發生碰撞。

監控拍下小車掉頭畫面
接到舉報后,泉州二大隊民警迅速調取事發路段監控錄像,固定違法證據,并第一時間聯系駕駛人許某。
10月7日11時許,許某前往隊部接受詢問,對其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民警當場對許某進行嚴肅的交通安全批評教育,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許某的交通違法行為罰款200元、記12分。
高速交警提醒,新能源汽車規劃高速出行前,務必全面檢查車輛電量、續航里程,提前規劃充電路線,避免中途電量不足。若在高速上遇車輛故障或電量耗盡,需將車輛轉移至右側緊急停車帶內,同時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在來車方向150米外設置警示標志,車上人員迅速撤離至護欄外安全區域,隨后撥打12122或110求助,切勿擅自實施穿越分隔帶、掉頭等違法操作。同時,高速公路逆向行駛、違法掉頭等行為極易引發連環事故,一旦查實將依法從嚴處罰,廣大群眾如發現高速交通違法行為,可及時留存證據向交警部門舉報,共同維護高速通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