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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臺灣一名男子在快餐店內(nèi)的女廁,持針孔攝影機偷拍女顧客上廁所。蕭姓女子機警發(fā)現(xiàn)后,找男友和店員合力制服偷拍色狼并提告。法官審理后認為因針孔攝影機內(nèi)找不到被害人如廁的畫面,認定他“有偷拍卻沒拍到”,不構(gòu)成妨害秘密罪,判處他無罪定讞。
涉嫌偷拍的男子被移送警局后,警方發(fā)現(xiàn)針孔攝影機內(nèi)檔案全滿,卻無任何蕭姓女子的畫面。一審時,該男子聲稱自己并未偷拍,是因為當時男廁太臟,才會到女廁上廁所,攝影機是為了拍攝臟亂畫面拿來檢舉用的。法官不采信該男子的說法,認為他居心叵測,判處他拘役50天并科罰金。
高院審理后認為,李男行為雖然有異議,但因無被害人畫面,只能當成是“未遂犯”,只是妨害秘密并未處罰未遂犯,1日改判他無罪。此判決一出,臺灣婦女團體表示抗議,這樣的判決只會讓色狼更加有恃無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