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兩岸銀行業監管磋商會議4月1日在臺北舉行。大陸方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尚福林與臺灣方面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陳裕璋舉行了會談。
本次磋商的成功舉行,標志著兩岸銀行業監管合作已進入互信互利、鞏固深化的階段。
支持臺灣地區銀行在大陸設村鎮銀行
大陸方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表示,同意兩岸簽署《關于大陸商業銀行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支持符合條件的臺灣地區的銀行按照相關規定和政策要求在大陸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在ECFA框架下著手研究同省異地支行等政策。
關于銀行業機構具體準入事項方面,大陸方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表示同意符合條件的臺灣地區銀行申設同城支行和子銀行,支持兩岸銀行業開展股權合作,并對臺資企業定義和綠色通道政策進行了說明。
大陸銀行在臺參股最高可達20%
臺灣方面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表示,將放寬大陸地區銀行在臺參股的比重,其中單一大陸銀行投資臺灣上市銀行和金控公司的持股比例將由此前的5%提高至10%,而投資臺灣未上市銀行和金控公司持股比例提高到15%,其中參股金融控股公司子銀行的持股比例最高可達20%。
銀聯赴臺設機構臺將撤政策障礙
同時,臺灣方面將盡快取消大陸銀行赴臺設立分支機構及參股投資的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條件,并將允許已在臺灣設立分行的大陸銀行增設包含國際金融業務的分行。此外,臺方還將為銀聯公司赴臺設立分支機構撤除政策障礙。
當天,兩岸銀行業監管機構還簽署了《關于大陸商業銀行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監督管理合作諒解備忘錄》。這不僅為大陸投資者的資金有序進入臺灣金融市場開辟了渠道,也將有利于促進臺灣地區金融市場的深化發展。
此外,雙方同意協助推動實施兩岸貨幣清算機制,積極開展對人民幣回流等問題的研究,加強其他金融領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