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日從福建省民政廳了解到,今年該省將組織開展“社會救助提標年”行動,農村低保省定最低標準再提高350元,力爭各地農村低保標準全部達到國家扶貧標準。
根據行動安排,推動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加大“支出型”貧困救助力度,將因病致貧家庭、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納入低保范圍;全面實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5月底前將供養新政策落實到人。
同時,今年3月底前對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進行全面復核認定,并對新申請對象是否符合低保(救助供養)條件進行核查認定,做到“應保盡保、應養盡養、應退盡退”。
此外,福建還將加強社會救助領域信用建設,探索完善社會救助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機制;全面推開“救急難”工作,提高臨時救助資金使用效率;所有農村留守兒童將納入有效監護范圍。(詹托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