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對于司機提供的服務有著較為嚴格的規定,隨意“拒單”或“改變接單地點”將面臨處罰。然而市場上出現了一款名為 “滴滴司機助手”的軟件,可用其修改“滴滴司機”服務器的數據,能實現上述目的,還能避免遭受平臺處罰。近日,龐某等5人因銷售并推廣這款軟件,被檢察機關以破壞計算機系統罪訴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非法獲利近5萬元
據檢方指控,2015年8月,被告人龐某成立極限通訊中心,并招募被告人陳某、賈某、肖某為其公司工作人員。去年5月至8月間,龐某伙同陳某、賈某、肖某,從他人處購買“滴滴司機助手”軟件后通過極限通訊中心對外銷售。其間,劉某負責代理、推廣并銷售上述軟件。
經核實,上述5人因銷售“滴滴司機助手”軟件,違法所得共計4.82萬元。
更改數據逃避處罰
據了解,“滴滴司機助手”可對“滴滴司機”軟件與服務器間傳輸的數據進行修改,實現“拒單”、“改變接單地點”等目的而不受平臺處罰。經鑒定,“滴滴司機助手”軟件是基于“滴滴司機”手機應用開發的軟件,包含“滴滴司機”的全部功能,且完全一致,在實現“滴滴司機”全部功能的基礎上還可以進行“設置虛擬位置”、“接單、拒單”、“乘客篩選”三大功能,并可以詳細設置參數,達到改變接單地點、拒絕接單、乘客篩選的目的。
檢方認為,龐某等5人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特別嚴重,據此應追究龐某等5人破壞計算機系統罪的刑事責任。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法官提醒
涉案軟件影響乘客安全
法官表示,現在市場上部分司機購買“滴滴司機助手”軟件后,通過該款軟件惡意刷單,篩選、拒載乘客,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給市民的出行帶來不便。有些司機的注冊信息與實際使用車輛信息不符,通過使用該軟件搶單、刷單、拒單后不受平臺處罰,一旦乘客在乘車過程中遇到問題,即使舉報也找不到司機的真正信息,既影響乘客的行程,乘客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法官提醒市民說,在使用“滴滴打車”軟件出行時,要注意一下幾點:司機接單后記好車型、車牌號和電話號碼,注意手機端顯示要與實際來車一致,當發現信息不符時,要謹慎乘坐;注意看好計程表,避免出現天價車費;女性朋友在乘坐時,盡量選擇后排就坐,并將自己的行程及車牌號發送給家人朋友,以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