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此前一直以成功人士的形象出現在他們面前。他在宿舍里說過,他早就不要家里的錢了,都靠自己賺錢養活自己。
張瀟追問過李寧具體做什么生意,得到的是含糊其辭的答案。有一次李寧解釋,自己用貸款在網上買手機,然后拿到實體店去出售,賺取差價。
這位學生會主席在很多方面表現得像個有錢人。湖南工學院是一所建在鄉鎮的大學,在這里,一碗米粉只賣4元,張瀟一個月的生活費是1000元。他記得,李寧大二時成為機械工程學院的學生會主席,“經常晚上和別人出去喝酒吃飯”。他喜歡對室友講今天又跟什么人吃了飯、喝了多少酒。時不時地,他也會說起打牌賭錢的輸贏,在張瀟記憶里,“輸贏都是幾千塊”。
“后來他用錢越來越大手大腳了,經常去酒吧、按摩等等。”張瀟說。
他們看到,“做生意”后李寧先是買了一輛二手汽車,后來換成了十幾萬元的新車,手機也換成了最新款黑色iPhone7 Plus。
李寧后來搬去校外的小區租房居住。據室友反映,他大二就經常逃課,到了大三更是沒見他上過課。
作為室友,張瀟曾經真的相信李寧是在做生意,“能賺這么多錢,能力還是挺厲害的”。
案發后,他才發現“一切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