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10日訊 辦理按揭買車,車行要收取“金融調查費”?泉州工商部門指出,車行此舉涉嫌違規,所謂的“金融調查費”不應當存在,更不應當由消費者承擔。
記者從泉州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了解到,9月以來,12315共接到購車者關于“金融調查費”類似名目費用的投訴逾百起。近日,泉州市工商局已采取行動,組織各地工商機關做好相關投訴調解工作,促使車行退還不應當收取的費用,對涉嫌違法的車行還將立案調查。
一月接百余投訴
按揭買車,還要交金融調查費?如果不是媒體報道,很多購車者可能并未留意。
“我問過他們這個費用是做什么的,車行工作人員只說是為我們辦理按揭需要對個人信用等情況進行一些調查,所以會產生一些費用。”消費者黃先生稱,在看到報道之前,他并不清楚這項費用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該不該交。
“前面都沒提,直到最后總賬單打出來,才看到里面有一項金融調查費,要收2000元。”王先生9月上旬去買車時,也有類似遭遇。最終,在王先生據理力爭下,車行取消了這筆費用。
工商人員介紹,該項費用出現在購車者的單據上時,名目五花八門,如“按揭調查費”、“按揭服務費”、“資金占用費”、“貸款服務費”等。
記者從泉州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了解到,9月以來此類投訴已有100多起,而投訴的消費者,多是看報道后才知道交了“冤枉錢”。
類似收費涉嫌違規
泉州市工商局競爭執法科相關負責人表示,車行向車主收取“金融調查費”等類似費用,涉嫌違規。
“貸款業務相關調查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盡職責,所謂金融調查費不應該存在,更不應當由消費者最終承擔。”相關負責人稱,2012年《中國銀監會關于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明確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法承擔貸款業務及其他服務中產生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成本,不得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
工商部門稱,車行收取這些費用時往往謊稱代銀行收取,未對這筆費用作詳盡說明,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部門接訴或立案
工商部門表示,向消費者收取“金融調查費”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在辦理購車按揭時可以拒交。已交的消費者可以與車行協商申請退款,協商不成的,可向工商部門投訴。工商部門稱,一旦接到消費者投訴,都將積極介入調解,并將車行涉嫌違法的行為及時轉至辦案機構進行立案調查。(記者 李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