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認真的趙先森”更新了條微博:“九點三十七分,我爸搶救無效離開了。今天我沒有爸爸了。”
“今天我沒有爸爸了”這簡單的8個字,讓每個人心里都緊緊地揪了一下,兩年前的一場交通事故,讓他的父親趙香斌再也沒能離開病床。他一直接受治療的父親已經瘦骨嶙峋,四肢畸形得不成人樣。他的媽媽也患上了抑郁癥。為了不讓女友跟著自己受苦,他選擇了與其分手。他的父親一共做了四次開顱手術,他奔波在醫院與法院之間,跑斷了鞋子也渾然不覺。但誰也沒想到,面對趙先森的痛苦、悲傷和絕望,肇事者黃淑芬卻表現出“教科書式的耍賴”——“我是收入不低,我還得還貸款啊”“反正我判幾年,起碼這點錢,我也不用還了”“我不給你,你不也得受著么?”……
一面是趙氏父子,近800個日夜輾轉磨難,一個年輕的建筑師,放棄了夢想、事業和愛情,為了省錢,睡過肯德基、地下室,好心人提供的辦公室,“像流浪漢一樣在北京”,憔悴得不像樣。另一面卻是黃淑芬母女,以各種借口無理拖延賠償,既不尊重法律,也不尊重良知。
這件事里,最讓趙先森寒心,也最讓我們痛心的是,讓一條人命生死垂危的那個人,連最基本的道歉和愧疚都沒有。趙先森極致的孝與善,與黃淑芬極致的貪與惡,就這樣同時呈現在我們面前。“錢已經不是最重要的事了,過去父親活著的時候,它是用來救命的,現在我只求一個正義。”趙先森在視頻里說。
最新的進展是,趙香斌的尸檢已完成,等尸檢報告出來后,他的家人將再考慮是否追究肇事女司機黃淑芬的刑事責任。不過,據律師分析,在距離交通事故發生兩年之后趙香斌死亡,雖然理論上講,不排除追究肇事方交通肇事罪的可能,但實際中,這種可能性不大。
公開曝光之后,“教科書式的耍賴”的黃淑芬基本是把后半生賠光了。在依法履行法院的執行判決方面,她有可能因為涉嫌構成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而被判處刑罰。法治面前,她這種人得不到同情,說她是自作自受、咎由自取、罪有應得,并不為過。大概這也是她戴上“教科書式的耍賴”這頂帽子勢必要躥紅的主要原因。老賴就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法治不彰的年代,老賴可不是孫子,你恨得牙癢癢,也是無濟于事。不得已,最后就是尋求其他非法手段解決。
最高人民法院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臺顯示,2017年上半年,全國法院共受理案件1458.6萬件,結案888.7萬件,結案率60.9%,未結案569.9萬件。雖然結案率不斷上升,執行難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不過其在行政訴訟等領域依然相對嚴重,執行難的整體態勢未能得到根本轉變。刑法第313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這是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針對黃淑芬這種“教科書式的耍賴”不法分子,實在有必要嚴懲她一個,教育千萬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認為,必須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和“不放過”的原則,對未能自動履行的判決結果,及時啟動強制執行程序,讓“教科書式耍賴”付出代價,維護司法公平和彰顯法律權威,不能在輿論追蹤下被動作為。
為了治理老賴,法院的努力也都有目共睹。比如,公開曝光。主要就是公開曝光“老賴”的個人信息,除了在各個平臺曝光,不少“老賴”還被迫“走”上了各地的商業街、火車站、體育廣場的LED大屏幕,成為全城關注的焦點,接受大家的“注目禮”。比如,限制消費。被執行人不得有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購買不動產、旅游、度假等一系列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比如,財產查控。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指揮系統已經正式開通。這也就意味著,各級法院執行人員通過法院內網,就可以實現對被執行人在全國范圍財產的查控。再有,刑事追責。針對抗拒執行、逃避執行的“老賴們”,司法部門已經有了很多有效的可操作手段,比如:妨害公務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等。當然,還有給“老賴”的電話鈴聲更改為專屬的定制彩鈴;向社會發布執行懸賞公告等。
2016年兩會期間,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明確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破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藩籬”,被視為正式向執行難全面宣戰。識時務者為俊杰。法治進行時,不可誤判形勢。我們應該看到黃淑芬就屬于一個不識時務者,自以為成為老賴就可以游離于法律之外,其實不然,她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幕悲劇已經拉開帷幕。我們應該擊節叫好。
老賴們有自己的“朋友圈”,他們的暗號是“我不給你,你不也得受著嘛”“法院判我幾年,我就不用還了”。他們有著共同的德行,就是為人不尊,屢屢突破做人的底線,不齒為人。但是,包括他們在內,一定要記住,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這個誰也逃不掉的咒語,千百年來很有魔力。至于時至今日,互聯網時代和法治社會,兩面夾擊,一定會讓老賴們走投無路,乖乖就范。
文/朱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