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臺措施推動工業綠色低碳發展
企業節能升級改造 一年最高補助500萬元
日前,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州市關于推動工業綠色低碳發展的若干措施》,明確提出對企業加快節能升級改造的每年度最高補助500萬元。
支持企業加快節能升級改造。鼓勵制造業企業通過自身實施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對年節能量達150噸標準煤的節能改造項目,按項目年節能量給予每噸標準煤500元補助,每家企業單年度最高補助500萬元。
大力推進工業資源綜合利用。鼓勵企業開展工業固廢規模化高效綜合利用,對產能達55%及以上項目,投資額達100萬元,且資源綜合節約率達20%及以上,按照工業資源綜合利用相關投資額1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單年度最高補助100萬元。
強化標桿企業提速綠色轉型。對省級水效“領跑者”標桿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于國家級能效、水效“領跑者”企業,在省里獎勵資金的基礎上,市級再給予50%配套獎勵。對省級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工廠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級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示范企業、綠色工廠分別再給予100萬元、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級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在省里獎勵資金的基礎上,市級再給予50%配套獎勵。(記者 曾慶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