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成立災后重建工作領導小組
為讓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進農村住房災后重建工作,通知要求市、縣(區)政府(管委會)成立農村住房災后重建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管理、協調和指導重建工作。
其中,民政部門牽頭負責災后農房重建的情況溝通、信息匯總工作;甄別貧困戶、一般戶等重建戶家庭經濟條件類別;會同財政部門下撥發放災后恢復重建補助資金;負責因災倒房、危房重建對象重建檔案,由縣級民政部門提交同級國土資源部門統一管理;審批確定因災倒房、危房重建對象;縣級民政部門為要到城鎮購買住房的因災倒房、危房的重建對象出具重建對象證明。據悉,重建檔案內容應包括:受災戶重建申請、戶籍和家庭人口證明、戶主身份證復印件、因災倒房證明(因災危房鑒定證明)、無其它住房證明、拆除危舊房退宅還耕承諾書和重建對象審核審批公示情況等。
住建部門則組織農村住房受損情況排查,認定修繕和重建對象,報同級民政部門審批確定;負責列入農村危房改造的災后重建進展情況通報,并抄報民政部門;無償提供形式多樣,符合經濟、安全、實用、節能、抗震要求的標準房屋設計圖,做到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配套、統一外觀;組織好建材企業生產,配合商務部門做好受災群眾建房所需建材的產銷銜接工作,保證建材物資供應;安排質量監督機構,無償提供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并派出專業技術人員對集中重建工程實行全程跟蹤、指導、督促,還可以發動村干部、群眾參與監督,保證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
國土部門認定因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搬遷重建戶;收集并定期通報因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搬遷重建進展情況,并送民政部門;鄉鎮國土部門負責對農村住房重建對象實施“一戶一宅”政策進行審查;負責組織做好集中重建點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在當地政府統一組織下,協同規劃部門負責重建選址,并做好用地審批;集中重建的房屋竣工驗收后,縣級國土部門依重建戶申請辦理土地登記、房屋登記,發放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已經實行不動產登記的縣(區、管委會),縣級國土部門依申請辦理土地和房屋登記,發放不動產權屬證書;縣級國土部門為要到城鎮購買住房的受地質災害威脅的重建對象出具重建對象證明;縣級國土部門統一管理重建檔案。對經審核確認的重建對象,要逐戶登記造冊、建檔立卡,一戶一檔。
農業部門做好造福工程政策落實等工作;規劃部門要協同國土部門做好重建選址工作;財政部門要及時籌集撥付補助資金并監督資金使用情況;工商部門要加強市場監管;發改部門要加強建材價格監測監管,保持價格基本穩定,嚴防建材價格暴漲;交通部門要做好重建物資調運工作;金融機構要切實做好重建戶的信貸服務;審計部門嚴格檢查和審計資金使用情況。
進度:
春節前組織集中重建戶搬入新居
此外,通知還要求認真核準重建對象:縣(區)政府(管委會)組織民政、國土、住建、農業等部門對農房倒損情況進行核查,并逐戶登記造冊、建檔立卡。因災倒房、危房重建對象由受災戶提出申請、經村(居)委會評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同意后,由縣級民政部門會同住建部門審批確定;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搬遷重建對象由受災戶提出申請、經村(居)委會評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同意后,由縣級國土部門會同住建部門審批確定;集中重建點選址由規劃部門負責把關。
最后,通知強調,按時完成重建進度。9月底所有集中重建點必須完成“三通一平”,全部實現開工;10月底前爭取集中重建的住房建成一層以上;11月底,集中重建的主體工程基本竣工并完成驗收;元旦前具備入住條件,部分集中重建戶陸續分批入??;春節前組織集中重建戶全部搬入新居。分散重建的進度安排必須提前,多層公寓樓在保證質量安全的前提下,竣工時間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必須抓緊,加快進度。(記者 李妙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