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3日訊 省檢察院昨發布消息稱,近日,根據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寧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武警福建省公安消防總隊原副總隊長歐陽天秋(副師職)涉嫌受賄一案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歐陽天秋在擔任武警泉州市消防支隊政委、福州市消防支隊長、福建省消防總隊副總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消防工程設計審批、驗收、介紹承攬消防工程、消防日常檢查、消防車輛采購、人事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并利用其本人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職務提拔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單位及個人所送巨額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100余萬元。
另外,檢方還稱,三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分別對大田縣委調研員陳祥治(正處級)、沙縣政協副主席譚維林(副處級)兩名處級干部進行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海都記者 朱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