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8日訊 昨日,海都記者從省政府獲悉,我省日前出臺《實施城市內澇防治三年行動計劃(2016—2018年)》,要求各市、縣(區)政府,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城市內澇隱患點的全面排查,編制城市內澇災害風險圖,以每個排水出口為單元,劃分最小排水區域,分區域按系統制訂內澇解決方案和工程實施計劃。
據省氣象局預計,今年前汛期可能于4月下旬中期至5月上旬前期開始,汛期總降水量全省偏多,防災減災形勢不容樂觀。從歷史統計規律看,厄爾尼諾事件(將于5月結束)達到峰值后的第二年,我省前汛期出現持續性暴雨過程、閩江流域出現嚴重洪澇災害的概率較大。此外,今年登陸或影響我省的臺風預計達到5~7個。
此次出臺的行動計劃,提出“外洪不入城、河水不頂托”的城市內澇防治原則,從2016年起,用3年時間,實現內澇防治水平明顯提高,中小雨不積水,大雨暴雨不發生嚴重內澇,特大暴雨城市運轉基本正常,不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今年,全省市、縣(區)將全面開展易澇隱患點整治、排水管渠、河道清淤疏浚,基本消除易澇隱患點。
行動計劃還提出,要加強源頭徑流控制,建設海綿城市,提高蓄水、滯水和滲水能力;全面完成排水管溝清疏,加大設施保護和損毀處罰力度;要在2016年汛期來臨前,組織制訂或完善涉及氣象、水利、住建、市政排水、河道、園林、環衛、交通、交警、教育、電力、通信、供水、供氣等多部門的城市內澇防治應急預案。
此外,設市城市應于2017年底前建成城市內澇防治監控系統。要提升應急搶險能力,易受臺風、暴雨影響的設區市至少要配備一臺抽水能力不低于1000立方米/小時的抽水車,各地要配備一定數量的移動電源車和固定發電機。(海都記者 李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