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3月30日訊(海都記者 鄭靚)日前,福建保監局官網上公布了1~3月份內開出的10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3家保險公司,處罰金額達61.5萬元。記者發現,涉事保險公司違規行為,主要集中在未按規定使用保險條款和費率、夸大宣傳等。
這10份罰單中,處罰金額最大的達30萬元。2013年—2014年間,泰康養老福建分公司,通過銀保渠道承保的團體意外險業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違反了《保險法》規定,因而被罰款,并被責令改正。
而平安人壽成都電銷中心電話銷售人員,在向我省客戶推銷產品時,夸大保險產品的分紅收益、錯誤解釋保單貸款,被連開4張罰單,每單罰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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