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四川保監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未經監管機關批復擅自搬遷培訓場所,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內江市分公司(以下簡稱“國壽內江市分公司”)及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威遠縣支公司(以下簡稱“國壽威遠縣支公司”)被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7年2月,經國壽內江市分公司同意,國壽威遠縣支公司在未經監管機關批復的情況下,擅自將公司個險部收展團隊培訓場所由內江市威遠縣嚴陵鎮南街51號搬遷至威遠縣嚴陵鎮景河路41號并開展培訓活動。張明時任國壽內江市分公司副總經理,唐紅英時任國壽威遠縣支公司經理,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四川保監局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版)第84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該法第162條、第171條的規定,決定對國壽內江市分公司罰款2萬元,對國壽威遠縣支公司罰款2萬元,對張明警告并罰款1萬元,對唐紅英警告并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