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那么久?林紅英強調,比起價格的基本門檻,日本版權方更看中的是你的資質和對它作品的改編理念,“讓日本人覺得你跟他們的理念一致了,才會把版權放給你。”
有時候,日本公司甚至提出“劇本通過權”。《嫌疑人》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蘇有朋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提到,由于版權合約中規定“劇本一定要經過原作者本人的最終確認”,蘇有朋與編劇寫好劇本后,翻譯成日文發給東野圭吾,經過反復磨合,一共改了35版劇本才最終敲定。
林正豪也告訴記者,日本IP審查機制和管理機制也非常嚴格,“包括怎么改,團隊怎么搭建,整個過程都要跟版權方一次次溝通。”
他透露,在獲得《綁架游戲》改編版權的過程中,不乏競爭對手,最終他們的劇本勝出了。“我們前期工作做得夠好,交給版權方的改編劇本,在對作品理解的準確度上非常高。其實,半年時間拿下IP已經算是順利了。”所以現實中,有的公司即便花了時間花了錢找了編劇寫了劇本,結果并沒有通過,版權就拿不到了。(裘晟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