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是怎樣泄露的?
在該案中,不法分子是利用竊取的個人網購信息行騙。那么,你的網購信息是怎樣泄露的呢?
據介紹,當前,從公安機關查辦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情況看,不法分子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方式主要有:一是網絡黑客通過技術手段竊取單位或企業存儲的公民信息;二是通過招聘、婚介、辦理會員、送禮品等需要填寫個人信息的渠道獲取;三是利用假冒網站鏈接騙取事主信息;四是利用“偽基站”設備發送虛假鏈接方式竊取公民信息;五是各行業內部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便利竊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同時,不法分子利用QQ群、黑客論壇等網絡平臺,使用網絡電話、虛假身份等進行聯絡,通過網銀轉賬或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交易、交換公民個人信息。
警方提醒,要對個人電子郵箱、網絡支付及銀行卡等密碼進行差異化設置,不要輕易將個人信息提供給無關人員。
暑期兼職忙 謹慎莫上當
暑假期間,正是學生的求職季,不法分子經常在網上發布“報酬豐厚”的虛假招工信息,騙取會員費、升級費、培訓費、資料費、押金、保證金等。
案例
7月18日,事主房某在網上發布簡歷找工作,下午收到短信要求其下載某語音軟件進行工作安排。事主在語音軟件與對方交談,對方告知事主已被某企業錄用,先后以交保證金、檔案費、授權費等為由要求事主轉賬,當事主通過支付寶掃描對方發送的二維碼轉賬1219.22元后,被對方拉黑。
手法分析:
不法分子在網站或社交平臺發布“報酬豐厚”的虛假招工信息,一旦事主聽信,按其指引操作,不但不能及時找到工作,反而還會被對方以會員費、升級費、培訓費、資料費、押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忽悠”,不斷地按照對方要求轉賬匯款。
案例
8月初,陸某在網上兼職刷單,按對方指引下單購買商品,刷完第一單后,對方按約定返還了本金和傭金。陸某開始刷第二單,支付后對方又稱第二單有三個任務且每個任務內含多個商品,要求完成三個任務后方可返還本金和傭金。陸某前后共支付24000元,對方仍要求其繼續刷單,此時陸某才發現被騙。
手法分析:
騙子冒充購物網站商家,發布刷單、刷信譽兼職信息,誘騙事主購買網站中的虛擬貨品以完成刷單任務,并稱完成任務后會有高額傭金。事主完成任務后,會被騙子以各種名目要求其完成更多任務,事主一旦要求退款或索要酬勞就會被拉黑。
案例
7月初,林某在網上兼職,對方稱只要交押金1000元并在電腦上打開對方發來的軟件掛機,就可每天領取工資25元,介紹5個人入群或再付5000元押金,每天就能拿工資50元,做滿一定時間后可退還押金。林某多次轉賬共6000元后,對方將其拉入所謂的工作群。兩天后,對方以系統維護為由停發工資,并將林某踢出微信群,押金也沒有退還。
手法分析:
騙子發布虛假兼職信息, 任務是發布推廣信息或軟件掛機,以每日結算為誘餌要求事主先交一定數額的押金,并極力鼓動事主以介紹身邊人入群的方式賺取人頭費,當事主交錢完成了幾天任務后,該群即被解散。
反詐中心民警提醒
“日賺千金”不可信,網絡招工多陷阱,張口要錢是騙局!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費(報名費、資料費、體檢費、服裝押金、上崗前培訓費等)都屬于違法行為,找兼職工作應通過正規途徑,多方核實招聘單位的真實性,不輕信“回報高、收益快”的美麗謊言。
今年以來廣州詐騙警情分布
據廣州市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統計,今年以來的電信詐騙警情主要分為三類:網絡詐騙、電話詐騙、短信詐騙,占比分別為62.5%、31.6%、5.9%。
其中,網絡詐騙的主要類型包括:購物交易、虛假信息、招聘求職、盜號/仿號、違法服務、交友婚介以及其他網絡詐騙。
在購物交易詐騙中,男性事主購買游戲裝備、充值點券、手機數碼等產品的人數遠高于女性事主;虛假信息包括網絡辦證、代辦信用卡、生意加盟、虛假資料等;招聘求職詐騙中兼職刷單、刷信譽的占81.9%;違法服務則主要為網絡賭博、網絡招嫖,被騙的以男性事主為主。
電話詐騙的主要手法有:冒充客服、冒充關系人、冒充公檢法機構、推銷/辦理業務、涉黃涉毒、退稅補貼理賠、中獎以及其他電話詐騙。
其中,冒充客服以冒充電商平臺客服為主;冒充關系人以冒充領導、親友、房東等為主;冒充公檢法則是損失金額最嚴重的類別,其中被騙女性事主遠多于男性事主,30歲以下的被騙事主較少,45~60歲的被騙事主較多,其中,年齡最大的被騙事主85歲,最小的被騙事主20歲。(記者 李棟 通訊員 政法宣、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