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因
90所試點高校有41所大學對高中生“發文章”提出要求
人們不禁要問:從何時起,論文買賣市場開始盯上了“自主招生”的低齡人群?“自招選拔”為何會與“發文章”掛鉤?時間追溯至2015年,“自主招生”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教育部規定自招試點高校招生由原來的校薦或校長推薦轉化為學生“自薦”,“發文章”開始成為資格條件。各大學在報名條件設置上動了一番腦筋,尤其是在面向文科招收的專業,不少高校在自主招生簡章中提到“在刊物上發表文章或論文”者優先。當年如華中科技大學、南京大學、山東大學等國內知名院校在報名條件中要求發論文,就曾引發了討論,有人就曾質疑自主招生或將被“發論文”綁架,變得“不自主”,加劇“論文買賣”的惡性循環。
北青報記者隨后對去年的高校自主招生簡章匯總發現,90所試點高校有41所大學對高中生“刊物發表、出版專著”提出資格優先條件,而這些刊物的級別大多要求都在省級刊物以上,學術論文或者文學作品,數目從1篇到2篇不等,且必須為第一作者、所發的文章與報考專業相關。
2017年自招的“論文門檻”與往年基本持平,小部分院校甚至有升高之勢,有些大學越來越趨于強調在國家級期刊和核心期刊上發表的要求,個別的工科院校甚至提出“以第一或通訊作者在國家級科技核心期刊發表過論文”的資格條件。截止到22日中午12時,北青報記者統計90所自主招生試點高校中有67所高校已出臺自主招生方案,約有半數院校的自招簡章里,“發表論文或文章”幾已成為申請的標配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