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通告
為強化聚集性活動及重點人群管控,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紅事緩辦,婚慶宴請活動延期辦理;倡導喪事簡辦,縮小規模到至親參加,避免邀請市域外親友出席;操辦婚喪活動須報屬地鄉鎮(街道)審核,各鄉鎮(街道)應履行屬地責任指導做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二、各宗教(民間信仰)場所嚴格按照宗教主管部門規定,除夕等重要節點采取“雙暫停”(暫停對外開放、暫停舉辦集體宗教活動);嚴禁在家庭聚會點等非宗教場所開展宗教(民間信仰)聚集活動。
三、商超市場、餐飲服務、KTV、電影院等人員密集場所,應加強員工健康監測,經營者、工作人員須每日嚴格落實體溫監測、驗碼,規范佩戴口罩方可上崗。對拒不配合落實必要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員,可拒絕入場。
四、酒店、賓館、民宿、出租屋等住宿場所,應如實完整登記入住人員或租客個人信息(含近14天旅居史),如發現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須立即向屬地村(社區)報告。
五、診所、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嚴禁收治發熱病人,如發現發熱人員,須在第一時間上報屬地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藥店出售“一退兩抗”藥品要嚴格登記購藥人員完整信息。
六、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返鄉、入洛人員抵洛時請主動向屬地村(社區)報告。中風險地區返鄉、入洛人員,要嚴格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進行2次核酸檢測和1次血清抗體檢測;高風險地區返鄉、入洛人員,要嚴格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進行2次核酸檢測和1次血清抗體檢測后,并執行7天的健康觀察,再行1次核酸檢測。
七、省外返(入)洛人員須在出發前48小時主動向入洛目的地所在村(社區)報備,返(入)洛時均應在24小時內免費進行核酸檢測,落實居家自我健康觀察措施。
八、全區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及村(社區)干部要發揮模范作用,嚴禁組織或參與超規模的聚餐、聚集活動,并加強對親朋好友的宣傳引導。對違反該項規定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九、歡迎廣大市民對違反上述疫情防控措施的行為進行監督舉報,舉報者信息將受嚴格保密。舉報線索經查屬實的,視舉報事項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第一舉報人50元至500元獎勵。對惡意舉報、亂告誣告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十、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企業和經營主體,將采取處罰、停業整頓等措施;對拒不配合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個人將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區新冠肺炎疫情指揮部辦公室:22633801、22633812。
洛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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