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東森電視臺網站報道,假救人之名,行猥褻之實?臺灣桃園一名女住戶在社區大廳昏倒,呂姓保安發現后,第一時間將她抱到監視器死角親吻20分鐘,直到女子漸恢復意識,哀求“不要這樣”,呂男才叫救護車,事后他辯稱當時在做CPR(指心腦肺復蘇)救人;桃園地院認為,呂男沒有受過CPR急救訓練,將他依乘機猥褻罪判刑10個月。
去年8月5日凌晨2點多,呂男發現女住戶出電梯就昏倒,將她抱到死角沙發,趁機猥褻,20分鐘后,女住戶逐漸恢復意識,求他“不要這樣”,表示自己身體不適,呂男才幫忙叫救護車,但隨后又強吻女子。
女住戶表示,曾因車禍顱內出血,之后常出現頭暈的狀況,當天在家不適,下樓想求助,未料出了電梯就暈倒,呂男沒有先叫救護車,竟抱著她到死角猥褻。
呂男辯稱,當時做口對口人工呼吸是想救女住戶,因對方還有呼吸、心跳,沒有按壓胸部,而且他才到職1個月,不知道監視器死角在哪。
桃園地院認為,呂男未受過CPR急救訓練,也無證照,且CPR的步驟是先檢查呼吸、心跳,接著抬起患者頭部吹氣,呂男卻閉著嘴強吻,并沒有呼氣,第一時間也沒有打電話尋求協助,將他依乘機猥褻罪判刑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