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新湖小學校長連德盛因酒駕遭逮,臺北市教育局昨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決議立即停止連德盛的校長職務,并交付“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審議。進入審議過程后,連德盛不得申請退休。
臺北市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表示,依“校長成績考核辦法”,最重只能記一大過,但考量情節嚴重,依地方政府職權先對連德盛停職,接著交付“公懲會”審議?!肮珓諉T懲戒法”規定,公務員的懲戒處分為“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或“申誡”。最重為“撤職”,不僅丟了飯碗,連退休金600多萬元新臺幣都會泡湯。
臺北市教育局也表示,這是酒駕“新法”上路后校長涉案的首例,未來如有教職人員酒駕肇事,將比照辦理。
連盛德日前酒駕肇逃,被測出酒測值高達0.73,已經涉及公共危險罪,臺北市教育局上午緊急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主持會議的臺北市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表示,連盛德所犯的錯誤情節重大,決定采取最重的處分,先停職再送“中央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未來“公懲會”的最后結果,北市教育局將尊重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