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7日訊 記者昨獲悉,省物價局會同省衛計委、省人社廳出臺了《關于調整省屬公立醫院部分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以下稱《通知》),疏導價格矛盾較為突出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本月5日起執行。
據悉,本次主要調整兒科收費、護理費、住院診查費、檢驗類項目收費,6歲及以下兒童門診診查費,主任醫師在原價格基礎上加收5元,副主任及以下醫師在原價格基礎上加收3元。
護理費、住院診查費 均有所上調
記者了解到,此次主要調整兒科收費、護理費、住院診查費、檢驗類項目收費,同時規范三大檢查收費。
《通知》明確,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實行加收兒科政策。6歲及以下兒童門診診查費,主任醫師在原價格基礎上加收5元,副主任及以下醫師在原價格基礎上加收3元;此外,綜合類的“一般治療操作”、臨床診斷類的“有創活檢和探查項目”、臨床手術類項目價格6歲及以下兒童加收30%。
此外,護理費也有所上調:一級護理從30元/日上調到45元/日,二級護理從20元/日上調到30元/日,三級護理從12元/日上調到15元/日,其他護理費相應調整。同時,取消在部分醫院試行的優質護理服務收費。
另外,住院診查費上調5元,調整后省屬三甲醫院25元/日,三甲以下醫院21元/日;而檢驗類項目以降價為主,降低主要依靠儀器或試劑的項目價格,同時,對于手工操作且價格偏低的檢驗類項目適當予以調高,規范核磁共振、CT和彩超等檢查項目計費方式。
6歲及以下兒童
診療價格調整較大
記者了解到,本次調增了護理費、住院診查費、兒科項目收費,并對檢驗類項目價格進行有升有降(以降為主)的調整,調整范圍較小,調整后的醫療服務價格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此次價格調整對門診患者基本沒有影響,對成人住院患者影響較小,但對于6歲及以下兒童,由于城鄉居民醫保的保障水平較低,6歲及以下兒童患者負擔有一定的影響。(海都記者 袁麗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