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14日訊 近日,網上熱傳“下月起,駕駛人交通違法,將被采集政治面貌、職業信息,涉及中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還將抄告紀檢監察機關”。昨日,海都記者向我省交警部門證實,查處交通違法時,增加政治面貌、職業信息的采集確有其事,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要求,但中共黨員、國家工作人員交通違法,抄告紀檢監察機關,只針對酒駕醉駕、無證駕駛等10類。
記者了解到,公安部交管局近期下發通知,要求從7月1日起,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對交通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時,應調查被處罰人的政治面貌和職業信息,并在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填寫。
其中,“政治面貌”包括: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共青團員、民革黨員、民盟盟員、民建會員、民進會員、農工黨黨員、致公黨黨員、九三學社社員、臺盟盟員、無黨派人士、群眾;“職業”包括:公務員、公安民警、職員、工人、農民、自主經營者、軍人、武警、教師、學生、港澳臺胞、華僑、外國人、外來務工者、不在業人員、其他。
中共黨員或國家工作人員有酒駕醉駕、無證駕駛、準駕車型不符、駕駛拼裝改裝或報廢車輛、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或標識、套用機動車號牌、脫保、超速50%及以上、貨車超載30%以上、客運車輛超員等10類交通違法行為,需要抄告紀檢監察機關。
交警部門表示,制定這項舉措,是為部門信息共享、抄告聯動及征信掛鉤創造條件。目前,我省交警正在進行相關系統、交通違法處理軟件及平臺的升級調整。(海都記者 夏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