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26日訊 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今日發布2016年浙江省健身器材產品監督抽查結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浙江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的規定,該局組織開展了全省健身器材產品監督抽查,抽查了嘉興、金華、寧波等3個地區30家企業的30批次健身器材產品,不合格5批次,批次不合格率為16.7%。產品不合格項目主要集中在標志、附加的等級要求、附加標記、外部結構等項目。
消費指南:
消費者在選購健身器材時需要考慮以下幾點:
1)確定自己需要的產品類型和安裝、擺放位置的尺寸。在放置時要給固定式健身器材留出足夠的擺放空間,尺寸信息和需要的安全范圍可咨詢銷售人員或者專業技術機構。
2)查看包裝、說明書、永久性標志是否有標準清晰和完整的生產廠家、生產地址、產品名稱、執行標準(GB 17498.1-2008《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以及不同產品的附加安全標準GB 17498.1~10-2008),外包裝印刷質量清晰,產品圖案基本與實物一致。包裝箱內應有說明書、保修卡、完整的裝配工具盒必要的維護保養零件等,檢查是否齊全。
3)在選購時必須試用,檢查扶手、座位、承載身體重量或者其他有承載力的關鍵部位零部件的剛性,按使用方向用力施加一定的力,觀察器材是否變形嚴重;檢查腳踏板、腳蹬等部件的摩擦力是否足夠,運動時腳部應無滑動。
4)必要時可咨詢專業檢測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