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 馮松齡)7月20日,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對淘寶訴平臺售假店鋪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認定被告的售假行為對淘寶商譽造成損害,要求被告向淘寶賠償12萬元。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據悉,該案系全國首例公開宣判的電商平臺訴售假店鋪案。
被告姚某從2015年開始在淘寶上出售寵物食品。2016年5月,淘寶與瑪氏聯合發現其銷售的“Royalcanin”貓糧存在假貨嫌疑,遂以神秘購買的方式,在該店鋪購買了一袋價格99元的寵物貓主糧。經過品牌方鑒定,該貓糧為假貨。隨后,淘寶將線索移送警方。2016年10月12日,姚某被警方抓獲。
淘寶以“違背不得售假約定、侵犯平臺商譽”為由,將姚某起訴到法院。今年4月25日,此案公開審理。
7月20日,此案公開宣判。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姚某以摻假的方式持續在淘寶網上出售假貨,其行為不僅損害了與商品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而且降低了消費者對淘寶網的信賴和社會公眾對淘寶網的良好評價,對淘寶網的商譽造成了損害,故被告應當就此予以賠償。
鑒于被告售假的行為對原告淘寶的商譽造成了損害,法院酌情確定被告賠償金額,最終判被告姚某敗訴并判處其賠償淘寶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