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峰)從本月起,一直頗被詬病的手機預裝軟件將可以自由卸載了。
7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指出,生產企業應在終端產品說明書中提供預置軟件列表信息,并在終端產品說明書或外包裝中標示預置軟件詳細信息的查詢方法。移動智能終端生產企業應約束銷售渠道,未經用戶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動智能終端中安裝應用軟件,并提示用戶終端在銷售渠道等環節被裝入應用軟件的可能性、風險和應對措施。
此外,《規定》還明示,生產企業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確保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可卸載。生產企業應確保已被卸載的預置軟件在移動智能終端操作系統升級時不被強行恢復;應保證移動智能終端獲得進網許可證前后預置軟件的一致性。
工業和信息化部表示,生產企業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所提供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未經明示且經用戶同意,不得實施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開啟應用軟件、捆綁推廣其他應用軟件等侵害用戶合法權益或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
這意味著,除了電話、相機、設置等必需軟件之外,其他預裝軟件都可以刪除。那么,是不是手機廠商的所有在售機型和已售機型都執行這個標準?根據工信部的新規解讀,新規定適用于7月1日及以后入網測試的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