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放在雙流機場的共享汽車。成都市交委供圖
共享汽車發生事故,傷者理賠咋處理?駕駛共享汽車違法,扣分罰款算誰的?
你的疑問,有答案了
7月6日,成都市交委公布《成都市關于鼓勵和規范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并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持續到7月19日。這是國內首個針對共享汽車的管理規定。
記者注意到,新政明確,共享汽車企業必須為車輛辦理道路運輸證,明確使用性質為“租賃”,企業必須為用戶購買保險,承擔事故先行賠付責任,并建立用戶信用評價體系。
不僅是企業,對使用者也提出要求,用戶使用車輛時違反交法,要自己承擔責任,同時一個賬號只能供本人使用,不能讓他人使用。
鼓勵規范
推動充電樁建設
鼓勵車位共享
這項關于共享汽車的新政,其基調是“鼓勵和規范”,將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作為一種新型出行方式,納入到現有的出行方式結構中,可以為公共出行提供更大方便。
新政要求,政府支持企業建設分時租賃服務網點和充電設施:至2018年底,全市服務網點達到2500個,充電樁達到一萬個;至2020年底,全市服務網點達到5000個,充電樁達到兩萬個。
目前,成都市汽車保有量超過420萬,僅次于首都北京,新能源汽車發展起來,車位夠用不?為此新政特別提出,鼓勵車位和充電設施的共享和資源互補。
具體來說,企事業單位、私人小區,可以提供有償的車位租賃和充電服務,在不影響交通的原則下,鼓勵占道停車場為分時租賃新能源汽車提供停放及充電服務。
企業運營
為乘客買保險
承擔事故先行賠付
在共享汽車面世后,已經出現了不少共享汽車出現交通事故,傷者無法索賠的案例,為了保障使用者安全,新政特別提出,應按照車輛登記的使用性質對應的保險費率,購買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等相關保險。
同時,一旦共享汽車出現了交通故事,運營企業要對安全責任事故承擔先行賠付責任,簡單來說,就是把醫藥費先墊付了。當然,運營企業必須具有資質,在成都設立服務機構。
需要說明的是,共享汽車的本質是租賃服務,為此新政要求各運營企業,應當按照《四川省道路旅客運輸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自開業之日起15日內到主管部門備案。
另外,新政發布后,要明確所屬車輛的使用性質為“租賃”,辦理道路運輸證,而不是私家車。共享汽車要安裝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鼓勵使用國產的衛星導航定位系統。
用戶守則
交通違法自己負責
賬號僅限本人使用
在規范運營企業的同時,新政同時對使用者作出要求,使用共享汽車過程中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要主動接受有關部門的處理。此前有不少網友發問,駕駛共享汽車違法,扣分罰款算誰的?相信答案已經很清楚了。
在共享汽車出現后,曾經出現過多次,賬戶注冊者持有合法駕照,但實際上的駕駛人,根本連駕照都沒有,最后出現了交通事故。
為了規避上述情況的出現,新政特別要求,注冊賬號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也就是說,如果你把注冊的賬號借給別人,發生交通事故或負連帶責任。
為了規范用戶用車,新政也要求運營企業,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用車獎懲制度,以及個人信用評價體系,并通過技術手段加大對用戶的監督管理力度,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對承租人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同時,運營企業將車輛衛星定位等相關數據和信用評價信息,直接接入政府監管平臺,不得將注冊用戶個人信息公開或擅自泄露。(記者李智實習生昔興琪)
責任編輯:劉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