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5日訊 7月4日,股轉系統發布對遼寧天佐及相關責任主體的處罰決定公告。公告中稱,遼寧天佐在申請掛牌過程中,部分行為構成信息披露違規和公司治理違規。
公告顯示,2014年6月-2015年9月,遼寧天佐總經理朱天佐、實控人朱力分別向大連高新園區中融信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700萬元、160萬元,遼寧天佐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2015年10月29日,遼寧天佐提交申請掛牌文件,但公司既未按照章程履行審議程序,也未對上述違規關聯擔保事項在申報文件材料中予以披露。
股轉系統認為,對遼寧天佐的上述行為,朱力、朱天佐、董事會秘書田兆勇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違反了股轉系統相關規定。股轉系統決定對遼寧天佐及上述人員采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