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吳文治 王維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食藥監總局”)6月21日發布的“國家醫療器械質量公告(2017年第14期)”顯示,6家企業6批醫療器械產品不合格。
上述公告顯示,食藥監總局組織對一次性使用氣管插管、醫用電子體溫計等3個品種247批(臺)的產品進行了質量監督抽檢。不合格醫療器械產品6批,合格率約為97.57%。抽檢結果顯示,東莞市協和醫療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1臺數字式電子體溫計,最大允許誤差不符合標準規定。山東滬鴿口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彈性體印模材料,工作時間不符合標準規定。另外,寶瑞源生物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生產的1臺醫用電子體溫計、義烏市百靈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的1臺電子體溫計,設備或設備部件的外部標記不符合標準規定。
相關資料顯示,最大允許誤差是對給定的測量儀表,規范、規程等所允許的誤差極限值。例如,測量范圍為25-50℃的分度值為0.05℃的一等標準水銀溫度計,測量示值的最大允許誤差為±0.1℃。質量不過關的體溫計會導致溫度測量出現問題。電子體溫計的外部標記不符合標準規定,可能會誤導消費者購買產品,或造成錯誤使用醫療器械。
食藥監總局提醒相關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應對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項目進行風險評估,根據醫療器械缺陷的嚴重程度確定召回級別,主動召回并公開召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