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0日訊 (記者 吳曉薇)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獲悉,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乳制品、水產制品和飲料等4類食品431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28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據悉,不合格產品分別為脂肪、山梨酸鉀和霉菌超標。
總體來看,抽查乳制品16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水產制品82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飲料114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糧食加工品74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據總局公告,不合格產品分別為濟陽縣圣琪乳品店銷售的標稱濟南維維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天山雪源味希臘酸奶,脂肪檢出值為2.26g/100g,比標準規定(不低于2.5g/100g)低9.6%;大連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大連遼海水產食品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扒皮魚片,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為2.0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g/kg)高出1倍;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榮華中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天津高樂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濃香可可固體飲料,霉菌檢出值為100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50cfu/g)高出1倍。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脂肪脂類是油、脂肪、類脂的總稱,廣泛存在于絕大部分的食品中,屬于五大核心營養素,也是乳制品的一個品質指標。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發酵乳》(GB 19302—2010)中的要求,發酵乳中脂肪的含量必須≥2.5 g/100g。該項目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添加了過多的物質,使得脂肪含量過低。脂肪屬于營養成分,含量過低會導致營養攝入量不足,影響身體健康。
山梨酸即2,4-己二烯酸,為酸性防腐劑,具有廣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對霉菌、酵母菌和好氣性細菌的生長發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山梨酸在熟制水產品(可直接食用)中的最大使用量為1.0 g/kg。該項目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準確計量。山梨酸可以被人體的代謝系統吸收而迅速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在體內無殘留。但如果長期食用山梨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骨骼生長、腎臟、肝臟健康造成一定影響。
而霉菌超標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霉菌污染,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生產工器具等設備設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產品儲運條件不當而導致。《固體飲料衛生標準》(GB 7101—2003)規定固體飲料中霉菌含量≤50 cfu/g。長期食用霉菌超標的產品,可能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