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日前就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基本技術規范》《基本管理規范》兩項行業標準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慈善組織在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上公開的募捐信息不應與商業籌款、網絡互助、個人求助等其他信息混雜。個人為解決自己或者家庭困難,提出發布求助信息時,平臺應做好風險防范提示和責任追溯。
征求意見稿提出,在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上進行募捐的主體應是獲得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平臺應驗證慈善組織的登記證書、公開募捐資格證書。平臺不得為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個人及拒不提供公開募捐資格證書的慈善組織,提供公開募捐信息發布服務。
同時,平臺應明確告知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用戶及社會公眾,個人求助、網絡互助不屬于慈善募捐,真實性由信息提供方負責。平臺應有序引導個人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對接,并加強審查甄別、設置救助上限、強化信息公開和使用反饋。此外,不得在平臺公開募捐信息頁面中插入商業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