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武漢訊(記者吳采平)不少消費者覺得一些機場、火車站的物價“太貴”。6月7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湖北省物價局獲悉,該局出臺規定,自7月1日起,物價部門將對機場、車站、高速服務區等相對封閉區域內的價格行為進行規范。
據了解,湖北省物價局發布的《湖北省相對封閉區域內商品和服務價格行為規范(試行)》要求,機場、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景區、大型展覽區、火車、輪船等相對封閉的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與就近區域市場相關商品、服務價格水平大體相當的原則,綜合考慮經營成本、質量狀況、消費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屬于經營者自主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并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嚴重違規者將面臨5萬元以下的罰款處罰。
該文件指出,封閉區域內的業主或管理單位在挑選經營者時,定價水平是否合理,也將作為重要條件寫進合同里。這就使得這些封閉區域的業主方或管理方,也要想辦法讓價格行為更合理,不能坐視‘天價商品’出現。湖北省物價局負責人介紹說,業主方或管理方可以通過降租金、降管理費等方式降低經營者的經營成本。如果業主方或管理方違反相關規定,還將面臨處罰,并納入價格失信者名單。
經營者的成本怎么認定呢?湖北省物價局表示,接下來該局將出臺成本調查的相關細則。另外,如果某一區域經營者打歪心思想聯合數家商戶一起賣高價,拉高該區域價格水平,價格主管部門調查后,有可能被列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而受到相應處理。
湖北省物價局負責人向記者介紹,新規實施后,消費者印象中機場、車站物價高的狀況將被逐步改變,今后有望實現“同城同價”。